一、报案会有记录吗
报案会有记录的。司法机关在接到人民群众现场报案后,会当场制作受案登记表、报案笔录,对报案人对事件陈述的实际情况进行记录,必要时会对接受案件的过程录音录像,经报案人阅读无误后签名保存,并且给报案人出具受案回执,告知案件受案情况以及案件进展查询方式、联系方式等。
二、报案要带身份证吗
报案要带身份证。要带身份证是为了方便警方核实报案人身份,防止假报警同时方便联系、进一步了解案情。
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任何个人和单位以及被侵犯人身、财产权利的被害人可以报案,报案可以采取拨打报警电话或者到当地公安机关现场报警的方式。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 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、控告、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。接受口头报案、控告、举报的工作人员,应当写成笔录,经宣读无误后,由报案人、控告人、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。
接受控告、举报的工作人员,应当向控告人、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。但是,只要不是捏造事实,伪造证据,即使控告、举报的事实有出入,甚至是错告的,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。
三、报案提供假信息的后果有哪些
报案提供假信息的后果是警告、批评教育、罚款拘留15日以下。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国家的行政机关,同时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。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,依法管理社会治安,行使国家的行政权,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,行使国家的司法权。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,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。